陽光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陽市瀍河回族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的委托,就瀍河區機車廠塔灣中轉站設備采購進行競爭性談判,按規定程序進行了開標、評標、定標,現就本次結果公布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編號:瀍河區機車廠塔灣中轉站設備采購;YGGCLY-【2018】1015
二、項目簡要說明:
2.1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備案編號:瀍政采購中心【2018】68號
2.3資金來源及預算控制金額:財政資源,預算控制金額為:85萬元
2.4招標項目簡要說明:本項目為瀍河區機車廠塔灣中轉站設備采購項目,共一個標段,供貨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供貨安裝并調試完畢(日歷天數)。
三、談判公告發布日期:2018年10月16日。
四、評標日期及地點:2018年10月22日上午9時30分,洛陽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河洛路潤升高科大廈五樓評標室。
五、談判小組成員:赫連旭陽、曹學斌、杜愛玲
六、成交人名稱和地址:
成交人名稱:洛陽中集凌宇汽車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洛陽市洛龍區科技園區關林大道西段
供貨期: 合同簽訂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
七、成交金額:480000.00 元(肆拾捌萬元整)
八、公告媒體:《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河南?。┞尻柺姓少従W》。公告期為1個工作日。
九、本次招標代理服務費:7200元(柒仟貳佰元整)
十、公告日:2018年10月24日,即為成交通知書領取日。公告日起2個工作日內,被授權的成交人代表應到代理機構(或采購單位)指定地點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逾期未領取的,視同公告日已領取。成交人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和程序與采購單位完成政府采購合同的簽訂。
十一、供應商對中標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發布之日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法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并提交質疑函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郵寄件、傳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十二、采購單位名稱、地址、聯系人和電話:
采購單位名稱:洛陽市瀍河回族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
地 址:洛陽市瀍河回族區夾馬營路
聯 系 人 :王女士
聯 系 電 話: 18903888389
十三、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和電子郵箱: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陽光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鄉市紅旗區平原路與新中大道交叉口東南角世紀村7座1-層西第7戶
聯系人和電話:李女士 0379-62901588
電子郵箱:1347370200@qq.com
陽光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