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樂信國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檢察院的委托,就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檢察院餐廳服務項目采取競爭性磋商采購,按規定程序進行了評審,現就本次成交結果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檢察院餐廳服務項目
2、項目編號:ZLX-2025-020
3、采購公告發布日期:2025年03月18日
4、評審日期:2025年03月31日
二、成交情況
成交供應商名稱:洛陽澤鎰商貿有限公司;
成交金額:384000.00元/年;
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質量目標:菜品定期更新,所供菜品要品質優良,低脂低鹽低油,符合健康理念,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滿足采購人需求。
服務期:總服務期最多不超過三年。服務合同按年度簽訂,每年采購人根據承包方服務質量及滿意度考核決定是否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三、評審專家名單
劉常潔,張 明,馬曉銳(采購人代表)
四、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本次采購代理服務費參照《河南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指導意見》豫招協【2023】002號規定的《河南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計算標準》收取,由成交人在領取成交通知書時,向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支付。請供應商在投標時充分考慮此因素,并提供及時繳納代理服務費承諾函,否則視為否決投標。
收費金額:19584.00元
五、成交公告發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結果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省招標投標協會平臺》、《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上發布,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公告日即為成交通知書領取日。公告日起1個工作日內,被授權的成交供應商代表應到代理機構(或采購單位)指定地點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逾期未領取的,視同公告日已領取。成交供應商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和程序與采購單位完成采購合同的簽訂。
2、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發布之日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提出質疑(法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并提交質疑函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郵寄件、傳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七、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檢察院
地 址:洛陽市高新區三山路6號
聯 系 人:孔先生
電 話:0379-64359785
2.招標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中樂信國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陽市洛龍區太康東路與長夏門街創新中心13樓
聯 系 人:張先生
電 話:0379-69979099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張先生
電 話:0379-69979099
4.監管部門、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監管部門: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處
監管部門聯系人:沈先生
監管部門聯系方式:0379-64359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