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陽市瀍河回族區財政局委托,就洛陽市瀍河回族區財政局瀍河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基金定期存款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按規定程序進行了評審,現就本次的磋商結果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洛陽市瀍河回族區財政局瀍河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基金定期存款 ZYZB-[2025]-0713
二、采購項目簡要說明:本次采購主要根據《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豫財庫(2017)56號),按照依法合規、公正透明、安全優先、科學評估、權責統一的原則,選擇瀍河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基金定期存款銀行。
三、采購公告發布日期:2025年7月16日
四、評審日期及地點:2025年7月29日 洛陽市西工區九都路與上陽路交叉口名門萬象寫字樓610會議室
五、評審小組名單:李斌、(組長)、王納新、屈淑芳(業主代表)
六、成交供應商名稱:
一標段
成交單位: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陽分行
成交利率:百分之壹點陸(1.60%)
服務期(存款期):一年期定期存款
總得分:92.17分
二標段
成交單位:洛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利率:百分之壹點陸(1.60%)
服務期(存款期):一年期定期存款
總得分:79.00分
七、公告媒體: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
八、公告期: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九、公告日即為成交通知書領取日。公告日起2個工作日內,被授權的成交人代表應到代理機構(或采購單位)指定地點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逾期未領取的,視同公告日已領取。成交人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和程序與采購單位完成政府采購合同的簽訂。
供應商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發布之日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提出質疑(法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并提交質疑函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郵寄件、傳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十、本次代理服務費由成交人支付,按照《洛陽市市級政府采購代理服務費標準》執行。
十一、1.采購單位名稱:采購人名稱、地址、聯系人和電話:
名 稱:洛陽市瀍河回族區財政局
地 址:洛陽市瀍河回族區九都東路18號
聯系人和電話:屈女士 0379-63994872
2、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地址、聯系人和電話: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智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陽市西工區九都路與上陽路交叉口名門萬象寫字樓611室
聯系人和電話:茍先生 0371-56788119 13693793802
智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