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上蔡縣第二期污水處理工程(增補設備)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上蔡縣潔美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為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具有相應資質且技術實力和信譽良好的投標企業進行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上蔡縣第二期污水處理工程(增補設備)
2.2招標范圍:本次招標項目范圍為二期污水處理廠增補設備的供應、安裝、售后及保修服務,具體以施工工程量為準。
2.3項目地點:上蔡縣第二期污水處理廠內。
2.4項目規模:2萬噸污水處理增補設備。
2.5工程質量要求:合 格
2.6計劃工期: 30日歷天
2.7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設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
(1)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合法經營資格的企業,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具備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和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項目經理為投標人正式人員(提供合同、社保繳納的2016年6月-12月證明),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及以上,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未擔任其它在建工程項目;
(4)投標人需通過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GB/T2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5)投標人必須是所投本次主要投標設備(立式攪拌機等)的制造商,且具有主要設備(立式攪拌機等)的產品生產資格證書和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頒發的產品檢驗報告;
(6)投標人在2014年1月1日至今必須具有同類污水工程業績至少一個(提供施工合同原件),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3.2本次招標實行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企業注冊地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公告期間,查詢對象: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擬派項目經理)
3.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和轉包。
4. 報名、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報名需攜帶:
(1)企業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證或委托代理人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到場參與報名。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的原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的原件、企業資質證書副本的原件。
(3)注冊建造師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的原件、提供勞動合同、社保繳納的2016年6月-12月證明)無在建承諾書。
(4)投標單位通過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原件、GB/T2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的原件、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原件
(5)投標人所投本次主要投標設備(立式攪拌機等)的制造商,具有主要設備(立式攪拌機等)的產品生產資格證書和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頒發的產品檢驗報告的原件
(6)企業業績原件
(7)無行賄犯罪記錄告知函
4.2報名時間: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時(法定公休日除外)到上蔡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報名室報名。
4.3招標文件及工程量的獲取:招標文件售價500元/標段,售后不退,工程量由投標人根據需要自行復印。
注:報名時以上證件驗原件留加蓋投標人公章的復印件一套并裝訂成冊,授權委托書留原件。
5.資格審查方式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招標代理機構對報名資料的審驗并不作為投標單位資格條件的最終認定,投標單位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開標后仍將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單位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將按無效標處理。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2017年7月14日上午9:30分,開標地點:上蔡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開標室。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