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濟區惠商路(大河路輔道-新城路)道路建設工程施工
招標公告(二次)
招標編號:XDEC-A20170539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惠濟區惠商路(大河路輔道-新城路)道路建設項目已由鄭州市惠濟區發展改革和統計局以惠發改投【2017】7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河南天河投資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為政府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報名。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惠濟區惠商路(大河路輔道-新城路)道路建設工程施工(二次)
2.2工程概況:惠濟區惠商路(大河路輔道-新城路)規劃全長901.141米,紅線寬15米
2.3建設地點:鄭州市惠濟區惠商路(大河路輔道-新城路)
2.4招標范圍:惠商路(大河路輔道-新城路)道路、雨水、污水工程,本項目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容的施工、竣工驗收及保修。
2.5質量要求:道路、雨水、污水工程符合國家及河南省現行規范和標準,
2.6工期要求:90日歷天
2.7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2.8項目投資額:約803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投標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3資質要求:
3.3.1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4擬派項目經理要求:
3.4.1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沒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項目中擔任項目經理,2014年1月1日以來具有類似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報名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原件,合同須蓋有合同雙方騎縫章并體現擬派項目經理姓名);
3.5業績要求:
3.5.1投標人及項目經理2014年1月1日以來須具有類似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報名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原件);
3.6信譽要求:
3.6.1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未存在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6.2投標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經理、被授權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并提供“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關查詢頁,經查詢有失信記錄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
3.7其他要求:
3.7.1提供投標人注冊地區級或以上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須在有效期內),內容涵蓋企業、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經理、被授權委托人,經查詢,有行賄犯罪的取消其投標資格;
3.7.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3.7.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報名事項
4.1凡有意申請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下午17:00時前,登錄“鄭州建設信息網(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標公告”專欄,憑企業身份認證鎖進行網上投標報名(尚未辦理企業認證鎖的,需攜帶以下資料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2、企業資質證書(材料設備類企業不需要);3、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4、法人委托書;5、經辦人身份證。至鄭州市建委主樓710房間辦理。咨詢電話:0371-67171613、0371-67188800)。
4.2現場查驗:已經辦理網上報名的投標人請攜帶4.3條款要求的報名資料原件和復印件于2017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時鄭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一樓大廳報名處(鄭州市工人路與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鄭州市建委院內)進行現場查驗(未進行現場報名者,網上報名無效,未在網上報名的不接受現場查驗)。
4.3 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報名時出示原件,留存裝訂成冊的復印件一套(所有復印件必須是清晰、完整的,投標人應將有關證件的變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復印蓋章),復印件應加蓋公章,經核對復印件無誤后原件退還:
4.1.1 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留原件)、被授權人有效的身份證件;
4.1.2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其在“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臺”企業信息查詢內容、企業資質查詢內容、安全生產許可證查詢內容。
4.1.3投標人2016年財務狀況報告及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4.1.4擬派項目經理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沒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項目中擔任項目經理的承諾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蓋公章,格式參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
4.1.5投標人及擬派項目經理類似項目施工業績材料;
4.1.6投標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4.1.7投標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經理、被授權委托人在“信用中國”網站信用信息相關查詢頁并加蓋單位公章。
4.1.8投標人注冊地區級或以上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4.1.9投標人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打印的相關材料并加蓋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東信息及股權變更信息);
4.1.10投標人針對3.6.1項目的書面聲明(加蓋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4.1.11投標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關資料。
備注:1、上述4.3.1~4.3.13款應根據“三、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具體要求提供;2、投標單位的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可選擇不攜帶證書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資質證書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及 “投標單位注冊所在省(直轄市)一體化工作平臺”或“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中查詢的企業信息、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信息的打印頁并加蓋單位公章);3、報名人應保證其報名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一經發現有虛假資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投標資格;4、報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報名資料原件(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除外),招標代理機構有權拒絕其報名;5、招標代理機構對報名資料的審驗并不作為投標單位資格條件的最終認定,投標單位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開標后,仍將由評審委員會對投標單位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項目資格條件的投標單位的投標將被拒絕。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相關費用另行通知。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七、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鄭州市政府采購網》、《鄭州建設信息網》、《惠濟區政府采購網》網上發布。
八、本次招標聯系事項:
8.1招標人:河南天河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市惠濟區開元路11號
8.2代理機構: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市淮河路工人路交叉口中原農科樓3樓
聯系人:白先生、鄭女士
電話/傳真:0371-68865980
河南天河投資有限公司
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